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证工作 限时办结制度
一、案件受理 (一)一般价格鉴定项目,收到委托书的当日做出是否受理。 (二)复杂或疑难的价格鉴定项目,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,二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。 二、案件鉴定 (一)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鉴证 应当在接受委托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鉴证结论。 (二)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鉴证 一般案件应在30个工作日完成;复杂、疑难案件应当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。 (三)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价格鉴定 1、轻微事故(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,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。)自受委托之日起,3个工作日内作出鉴证结论 2、一般事故(财产损失大于1000元小于30000元)自受委托之日起,7个工作日内作出鉴证结论 3、重大事故(财产损失30000元以上不足60000元)自受委托之日起,10个工作日内作出鉴证结论 4、特大事故(财产损失60000元以上)自受委托之日起,15个工作日内作出鉴证结论, 上述价格鉴定工作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,与办案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 |